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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来他只是随意一扫路边,见着一个人高高瘦瘦穿着个白棉衣,看身形挺赏心悦目的。
再细看,认出了连鸳。
心说现在的年轻人手段真溜,看着干干净净一个人,又是装的?
第13章
碰到肖白华是相当糟心的一件事,连鸳站在原地缓了几秒才散了郁气。
他不是一开始就从事自由职业,写写东西之类的。
来安市的第一份工作是文案策划,就在肖白华所在的公司。
那时候生活遭逢剧变的余波还在,连鸳比现在要更安静更内敛,对身边的事更漠不关心,是个很不合群的人。
但他长的好,分内的工作也做的漂亮,又不争功,和同事的关系还过得去。
连鸳那时候以为运气开始好起来。
同事中以肖白华对他最为热情,顶头上司刘经理也时常关照。
他对这两人便有些亲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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