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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啊~”
“《拥抱疯狂》吧。”
康斯特听进耳中,差点没反应过来这句话的意思。
并非真的请他拥抱疯狂,那是首快曲,有“踩脚之王”的名声,是从美色兰传过来的舞曲,在亚萨卡很少有贵族舞会使用。
莱默尔解下西服,只留宽松的马甲和衬衫。
这首曲子的节奏变化非常迅猛,一般为了跟上快到离谱的节拍,雄方和雌方都有大量步伐变换,不脱外套必然要出丑。
康斯特不理解莱默尔为什么选这首曲子,更不理解对方看进他双目里时如见情人的温柔迷醉,出于礼仪,他没有换曲。
莱默尔笑得更张扬了,绚烂的童真就像挂在眼角,那种由感慨、执念、同情和虚伪构成的真情复合体,极少在人的脸上能见到,让康斯特无法读懂。
如果读懂,他就要感到恐惧了。
“感谢你的邀请。”莱默尔说,在心中补充后半句:邀请杀你表弟的仇人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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